关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一步扩大电子化签证申请服务的通知
2025-02-06 18:00

2025年1月17日起,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进一步扩展电子化签证申请服务,以下入境/计划的申请人必须通过电子化签证申请服务在网上完成整个入境或延长停留期申请,不再接受现场递交、以邮寄或投递方式递交的申请:

1.一般就业政策(包括就业及企业家来香港投资);

2.输入内地人才计划;

3.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4.来港受训;

5.工作假期计划;

6.以受养人身份来港居留。

申请人可通过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入境处网页(www.immd.gov.hk/hkt/index.html)或香港政府一站通网页(www.gov.hk/tc/nonresidents/)在网上完成整个签证服务相关的申请流程。

关于港就读的申请,申请人只可以网上、直接邮寄或通过在港的保证人递交申请。根据最新政策,驻比利时使馆不再代收和转寄有关申请。

查询请致电+852 2824 6111,电邮enquiry@immd.gov.hk或传真+852 2877 7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