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5日,中国驻比利时大使费胜潮在《欧盟记者报》发表署名文章《一个中国原则不容曲解 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没有灰色地带》,全文如下:
近段时间,个别势力蓄意歪曲挑战1971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关于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驱逐蒋介石集团的第2758号决议,炒作所谓“台湾地位未定论”,这是企图否定一个中国原则的虚假叙事,不仅挑战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也是在挑战战后国际秩序,威胁亚太地区和世界的和平与稳定。
一、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不容置疑也不容改变
台湾自古属于中国的历史经纬清晰、法理事实清楚。公元230年,三国时期吴人沈莹所著《临海水土志》留下了关于台湾最早的记述。此后,中国历代中央政府开始在澎湖、台湾设治,实施行政管辖。1684年清朝政府设立台湾府,隶属福建省管辖;1885年改设台湾为行省,是当时中国第20个行省。
1894年7月,日本发动侵略中国的甲午战争,次年4月迫使战败的清朝政府割让台湾及澎湖列岛。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政府发表《开罗宣言》宣布,三国之宗旨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共同签署、后来苏联参加的《波茨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同年9月,日本签署《日本投降条款》,承诺“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之义务”。10月25日,中国政府宣告“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并在台北举行“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由此,通过一系列具有国际法律效力的文件,中国从法律和事实上收复了台湾。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成为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这是在中国这一国际法主体没有发生变化情况下的政权更替,中国的主权和固有领土疆域没有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理所当然地完全享有和行使中国的主权,其中包括对台湾的主权。
二、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不容曲解
1971年10月25日,第26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第2758号决议,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联大第2758号决议是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政治文件,国际实践充分证实其法律效力,不容曲解。这一决议不仅从政治上、法律上和程序上彻底解决了包括台湾在内全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而且明确了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只有一个,不存在“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问题。
个别国家无视《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在内的一系列国际法律文件,炒作非法无效的“旧金山和约”。该“和约”违反1942年中美英苏等26国签署的《联合国家宣言》规定,违反《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对台湾主权归属等任何涉及中国作为非缔约国的领土和主权权利的处置也都是非法、无效的。部分国家再度鼓吹“台湾地位未定”,其实质是企图改变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的地位,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实现其“以台制华”的政治目的。这些行径违反国际法,侵犯中国的主权和尊严,践踏国际关系基本准则,误导国际社会一个中国原则认识,是纵容“台独”的挑衅行为,十分危险,同亚太地区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潮流背道而驰,将损害地区人民利益和国际社会共同利益。
三、一个中国原则是中比关系的重要基石
1971年10月25日,比利时政府为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投下赞成票,当日中比正式建立外交关系。2014年3月,中比两国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关于深化全方位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比方明确重申奉行一个中国政策,尊重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
台湾问题是中国核心利益中的核心。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变乱交织、冲突不断的国际形势下,正是在一个中国原则这个政治基础和根本前提下,中比关系稳步发展,切实造福两国人民。希望并相信珍视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期盼地区和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比方各界能够认清“台独”分裂的严重危害,自觉抵制歪曲2758号决议、否定一个中国原则的谎言谬论,维护好当前两国关系的良好发展势头,推动双方各领域交流合作取得更多成果,为各国、各地区和全世界的和平、发展、进步多做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