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申办中国香港和澳门签证的通知
2019-04-15 21:53

  

  201951日起,持普通护照的中国香港和澳门签证申请人需到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递交申请,我馆领事部不再直接受理上述签证申请。  

  具体安排如下:  

  一、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一)地址:109 Rue Neerveld, Woluwe Saint-Lambert, 1200 Bruxelles  

  (二)电话:027750888  

  (三)传真:027750880  

  (四)电子邮箱:brusselscenter@visaforchina.org  

  (五)网址:http://www.visaforchina.org  

  二、办证时间及费用  

  (一)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日除外)  

  (二)受理时间:9:0015:00  

  (三)收费和取证时间:9:0016:00  

  (四)费用收取: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除代我馆收取签证规费和急件费外,将另行收取一定数额的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请径询该中心或参考其网站。  

  (五)受理时限:普通件取证时间通常为申请递交后第4个工作日,加急为3个工作日,特急为2个工作日。基于个案需转递香港特区政府或澳门特区政府审批,所需时间不确定,通常需要1个月或更长。  

  三、特别提示  

  (一)申请人可通过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向我馆申请中国香港和澳门签证,亦可自行向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或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申请。  

  (二)关于免办中国香港和澳门签证的情形请查询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官方网站(网址:www.immd.gov.hk/eng/services/visas/visit-transit/visit-visa-entry-permit.html)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物厅网站(网址:www.fsm.gov.mo/psp/eng/psp_top5_2_1.html)。  

  (三)持用外交、公务(官员)护照者,其他拟申请外交、公务、礼遇签证人员以及中国公民申请香港进入许可,仍可径向我馆领事部递交申请(地址:439 Avenue de Tervuren,1150 Woluwe Saint-Pierre, Brussels)。  

  (四)能否颁发签证由我馆决定,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不参与审批程序。如果您对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所提供服务有任何改进意见和建议,欢迎与我馆领事部联系,电子邮箱:belconsulate@mf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