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5日更新)
一、自2023年3月15日起,中国驻比利时使馆受理各类签证最新办理流程和材料要求如下:
1.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https://bio.visaforchina.org/BRU2_ZH),打印表格并在相应位置签字确认。
2.签证申请人本人按预约时间亲自前往布鲁塞尔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递交申请,并留存十指指纹。
3.递交申请材料
(1)在线填写的申请表;
(2)护照原件和资料页复印件;
(3)在比利时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在比利时第三国公民);
(4)其他材料(见下表)
签证种类 | 适用情形 | 材料要求 |
L字签证 | 旅游 | 往返机票订单和酒店订单等行程材料或中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个人出具的邀请函需附邀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被邀请人行程安排信息:抵离日期、旅游地点等; ——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
M字签证 | 商业贸易 | 中国境内贸易合作方或相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原件、传真件、复印件等均可)。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邀请单位信息:邀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单位邀请人签字等。 |
F字签证 | 交流、访问、考察等非商业活动 | 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件(原件、传真件、复印件等均可)。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邀请单位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单位邀请人签字等。 |
X1字签证 | 长期学习(超过180日) | 1、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原件及复印件。 |
X2字签证 | 短期学习(不超过180日) | 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
Z字签证 | 工作 | 《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复印件。 |
Q1字签证 | 1、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居留(超过180日)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 2、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居留(超过180日)的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 3、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 *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如系家庭团聚事由,须提供: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原件、传真件、复印件等均可),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邀请人信息: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2、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3、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明(如中国身份证或户口簿,华侨以及港澳台胞可提供护照、回乡证、台胞证以及在中国境内6个月以上的工作或居住证明)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如系寄养事由,须提供: 1.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寄养委托公证或经过所在国或中国公证认证的寄养委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人的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接受寄养的受托人出具的同意接受寄养函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寄养儿童的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的,还须提供儿童出生时中国籍父母在境外定居证明复印件。 |
Q2字签证 | 1、赴中国短期探亲(不超过180日)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 2、赴中国短期探亲(不超过180日)的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公民出具的邀请函件(原件、传真件、复印件等均可)。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2、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明(如中国身份证或户口簿,华侨以及港澳台胞可提供护照、回乡证、台胞证以及在中国境内6个月以上的工作或居住证明)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注:如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复印件,可获发3年多次签证。 |
S1字签证
| 赴中国长期探亲(超过180日)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 如邀请人已在中国境内工作、长期学习: 1、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原件、传真件、复印件等均可)。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2、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
S2字签证 | 赴中国短期探亲(不超过180日)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如系短期探亲,须提供: 1、邀请人(指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2、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件(原件、传真件、复印件等均可)。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亲属关系(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复印件。 如系私人事务,须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供有关私人事务证明材料。 |
J1字签证 | 外国常驻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 | 中国外交部新闻司签发的签证通知函及记者所在媒体出具的公函。 申请人应先与使馆联系,办妥相关手续。 |
J2字签证 | 赴华进行短期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 | 中国外交部新闻司或有关被授权单位的签证通知函。 申请人应先与使馆联系,办妥相关手续。 |
C字签证 | 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 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
G字签证 | 经中国过境人员 | 赴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已确定日期和座位的联程机(车、船)票 |
R字签证 | 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的专门人才 | 《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复印件。 |
D字签证 | 赴中国永久居留人员 | 中国公安部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 |
二、上述签证均通过布鲁塞尔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办理。具体流程、办证要求、办公时间、收费标准等请径向该签证中心咨询。
地址:No.109 Rue Neerveld, Woluwe Saint-Lambert 1200,Bruxelles
咨询电话:0032(0)27750888 传真:0032(0)27750880
电子信箱:brusselscenter@visaforchina.org
三、外交、公务、礼遇签证申请人请勿预约,需通过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网站在线填表系统提前填写并打印申请表,然后直接向中国驻比利时使馆提交申请材料。
四、如此前发布的涉上述签证申请通知与本通知不符,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