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出“不见面”办理护照和旅行证服务的通知
驻里约热内卢总领馆
2020-12-08 11:55

为更好服务中国公民,保障申请人的健康安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驻比利时使馆将自2020年12月14日起推出“不见面”办理护照和旅行证服务。居住在比利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海外申请护照在线预约”网站上预约后按要求将材料邮寄至使馆办理:  

  一、受理范围  

  1、新生儿出生后首次办理护照或旅行证;  

  2、普通护照过期、有效期不足半年、签证页即将用完、或容貌变化较大;  

  3、旅行证过期或有效期不足半年;  

  4、护照或旅行证遗失、被盗或损毁。  

  二、操作步骤  

  (一)准备材料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海外申请护照在线预约” 网站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选定预约办理时间后打印填妥的申请表及《申请人声明/监护人意见》并在签名处手写签名。  

  2、请在电脑上填写《邮寄办证申请书》或《邮寄办证申请书(新生儿)》,打印后手写签名。  

  3、请认真阅读《国籍状况声明书》、《不采集指纹知情同意书》和《签名采集表》,打印后手写签名。  

  4、护照/旅行证遗失或损毁人员还需在电脑上填写后附《护照/旅行证遗失、被盗或损毁知情声明》,打印后手写签名。  

  5、请对照《邮寄办证申请书》所列材料清单准备好所需材料,复印件请使用A4规格纸张。  

  6、请将1张照片粘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照片粘贴处,另1张照片用小袋装好。  

  (二)邮寄材料  

  请在预约完成后即将所有申请材料(清单见邮寄办证申请书)以快递或挂号信方式邮寄至:Embassy of P.R.C in Belgium, 443-445 Ave. de Tervuren, 1150 Woluwe Saint-Pierre,Bruxelles。请在邮寄信封空白处标注“护照/旅行证”。每份申请单独邮寄,若一个家庭中有2个以上申请人,可以在同一个包裹中邮寄。  

  (三)视频见面  

  使馆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或邮件与以下申请人约定时间视频见面:  

  1、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须由父母一方陪同);  

  2、因护照或旅行证遗失、损毁等申请补发人员;  

  3、其他使馆认为有必要视频见面人员。  

  (四)缴纳费用  

  受理成功后,使馆将邮件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时间段支付相关办证费用(不含回邮费用)。请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付款,支付页面如下图,每本护照或旅行证16欧元。请在备注栏用中文填写申请人姓名。如同时支付多本护照或旅行证费用,须备注所有申请人姓名,如“张三、李四”。  

  


  (五)回邮证件  

  新证照制好后,使馆将根据申请人在《邮寄办证申请书》提供的地址把新照、已做作废处理的旧照(如有)和收据等材料寄回。请在揽收邮包时按要求支付回邮费用。  

  三、特别提醒  

  (一)以下情形将导致退件,须重新预约办理:  

  1、未预约成功;  

  2、在线填写的申请表中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点、护照号码等基本信息填写错误;  

  3、在线填写申请表中地址、联系方式、家庭成员等信息未填写或未如实、准确填写;  

  4、申请材料不齐全;  

  5、未按要求准备材料,如材料中夹带现金、非本人签名等。  

  (二)如确认申请材料已寄至使馆后,办理护照5周未收到办妥证件,办理旅行证3周未收到办妥证件,可致电+32 26633001或发邮件至belconsulate@mfa.gov.cn咨询。  

  (三)请务必不要在邮寄申请材料中夹带现金。缴费通知将统一通过使馆指定邮箱belconsulate@mfa.gov.cn发送,使馆任何时候均不会通过其他邮箱发送缴费通知,亦不会在电话或视频见面等环节要求申请人支付任何费用。所有证件费用均须通过使馆网站和公众号公布的付款二维码支付。  

  (四)鉴于“不见面”方式办理护照申请无法采集申请人的指纹信息,故新护照不含持有人的指纹信息,在入境中国时无法自助通关,需走人工通道。